自然人代征的形式在税务中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方式,很多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用到。有些企业在和个人业务支付报酬,又拿不到对应的成本票时,就会造成企业的利润虚高,所得税高,所以企业会要求业务收款个人去税务机关进代征成本票入账。
但现在在一般的税务机关代征,个人的收入基本都是按照劳务报酬形式的综合所得计税的,劳务报酬是20%的税率起,对于自然人个人来说是比较高的,非常不愿意承担这部分税金,所以也就不愿意代开。
那么有没有哪些地方自然人个人代开有优惠税率呢?
告诉您,目前在河南,山东等地一些地区旅游区及开发区,当地为了发展经济,整合零散税源,在他们当地去代征可获得非常优惠的税率,缴纳较低的税负即可完税,且不会计入综合所得,而且经营所得税,所以不会和工资薪金汇算清缴,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为当地把代征的个人看作是一个个体户的形式,为一个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按照缴纳增值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1.5%,综合缴纳2.56%就可以完税了,注意是核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不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形式的综合所得税,所以在成本票开出来相应的完税凭证也会同时打出来,代表这一笔收入就已经是完税了。
自然人个人申请代征时当地也简化了流程,不需要注册企业,不需要代征人到场,全程均有专人处理,只需要相应的身份信息,受票方抬头信息就可以开了,但纳税人不能是有法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有不良纳税记录。
每个人原则上开票500万以内都没问题,服务费,工程款,材料费,人工费,装修款,咨询费,管理费等都可以开,开票的品目基本不受限制。
郑州悦达财务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从事公司注册(内资/外资/海外)、财务代理、商标注册和税务筹划的咨询服务公司,与全河南各经济园区合作,协调招商引资、个独项目入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司注册和财务代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