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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货公司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园区子公司享受扶持奖励

发布时间:2021-09-14 09:27:45来源:18695854419孙阅读:评论:0

河南百货公司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和在园区成立子公司享受政府扶持奖励

186 9585 4419、孙老师,微信同号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情况下,百货商场竞争也会日益加剧,企业要想在商品同质化程度高的环境中脱颖而出,需要利用好企业多余的可用资金进行发展。

那么如何才能有“多余的资金”呢?节省下税收就可以,既可以降低日用百货公司的税负压力,也可以增加可用资金,何乐而不为呢?

如何给日用百货公司降低税负?
l 日用百货公司通过在特殊园区内成立新公司,承接原日用百货公司部分业务后在园区经营纳税>50万,即可享受当地的增值税扶持和所得税扶持。

l 还可以在园区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模式的工作室,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负仅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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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园区成立的个独大部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年票额不能超过500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和附加。

完税以后公户里面的钱就属于投资人所有了,可以合理的公转私到投资人私卡。 个独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准确核算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的。

直接核定行业利润率为营业额的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纳税。核定个税税率为0.5-2, 增税3,附加0.18(目前增值1,附加税0.06)。

目前总税率3左右,相当于开500万,纳税仅为15万左右。专=普=票都能开,属于企业性质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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