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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新认定,国高新申请,国高新办理

发布时间:2020-12-17 13:28:53阅读:评论:0
国高新认定,国高新申请,国高新办理   17316018270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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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字如面,紧握双手,我公司可以帮助企业办理国高新申请,让您可以享受国高新待遇,无论是纳税减免,还是各类政府补贴,都可以让您获得更多的利润,国高新资质是企业的一张通行证,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让您做起业务更加得心应手,如果您需要办理,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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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发需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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