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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重大事项变更

发布时间:2021-04-19 14:36:31来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重大事项变更阅读:评论:0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重大事项变更,I37拨打I68O苑佳俊48O6。

私募基金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基金状态,他一般属于投资方式中的一种。基金是由专门的基金公司进行管理自己监督,对基金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以及日常的运转。以及下面就由苑佳俊为大家整理相关私募基金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募基金管理人规模类、提示类公示信息均来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已书面承诺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

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五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一亿元。

五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至少配备三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

基金公司备案要求:具有一家投资类公司。AMAC资格证。具有基金行业从业经验。高管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提供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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