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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开水果店怎么办理经营执照有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9-09-02 14:08:03来源:在北京开水果店怎么办理经营执照有什么条件阅读:评论:0

在北京开水果店怎么办理经营执照有什么条件?I37苑I68O佳48O6俊。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在北京市从事正规的食品水果蔬菜行业的公司需要办理哪些资质?

想在北京开一个水果店需要办理什么证书才可以。我想开个店,现场烤鸡,或卖水果,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过程怎么办?直接找工商局还是什么局,要花多少钱?要多少时间?

苑佳俊据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需再到卫生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9.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当场 审验后退回。

二、办理要求:(一)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对于食品流通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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