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权融资业务通常是指以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其他纳入地方金融监管范围内的机构为发行方,以其受让或持有的基础资产,以非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基础资产原始权利人及发起人的经营现金流作为回购支持的收益权转让。其主要类型包括:小贷资产收益权、租赁资产收益权、保理资产收益权等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机构的资产收益权,所涉具体融资方式是:资产持有人先在金交所注册、挂牌,金交所根据本规则及其他规定进行审核后,履行产品注册、挂牌程序并组织交易;随后,资产受让方注册成为金交所会员,并按照其相关规定成为合格投资者来申请受让该产品。挂牌期满,产品成立的,金交所按照产品资金结转划付的约定,将资金划付至相关指定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产品未成立的,将资产受让方认购资金返还至其在金交所开设的账户从而完成资产持有人“收益权融资”。吕晓月-18500421717同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