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持证上岗。
办理请搜索佳轩 I35拨5254打4669
在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时,需要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申请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简历;
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自有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及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证明文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网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业务发展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业务发展规划、技术方案、运营管理制度、用户资料保护制度、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制度等。
转让网络视听牌照
行业可以开展哪些业务
得到网络视听牌照后,企业可以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业务:
1.视频、音频的在线直播和点播。
2.直播礼物的交易和付费订阅。
3.通过广告、咨询等形式实现盈利。
许可有: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可以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等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SP证+1066码号
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
四、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可以通过网络(包括手机端)传播中国内地已正式出版的图书内容
五、出版物经营许可
网络视听牌照的转让可以为企业进入这个行业铺平道路,实现快速扩张和盈利。在进行转让过程中,注意规避风险, 分了解行业政策和审批要求,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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