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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路遇初恋情人后欲与妻子离婚法院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23-11-20 16:28:53阅读:评论:0

  一男子路遇初恋情人后欲与妻子离婚法院不予支持?下面跟上海闵行婚姻律师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

  他和她自愿登记结婚,在一起生活了几年,他却突然说要离婚

  路遇初恋情人他欲抛弃发妻

  本报讯肖木星、黄春根、特聘记者刘正华报道:路遇初恋情人竟欲抛弃结发妻子,3月27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周晓东与李芳离婚的诉讼请求。

  吉水县螺田镇同村村民周晓东与李芳,于2004年4月1日自愿登记结婚,2006年11月5日生育一女孩,现随周晓东父母生活。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后因性格差异及其他琐事产生矛盾,有时会发生争吵。2010年7月,周晓东与同学刘莲花(两人读书时曾相恋,刘莲花至今未婚)相遇后关系密切,2012年2月他还为刘莲花买了“三金”作纪念。周晓东承认了此事,并要求与李芳协议离婚,因李芳坚决不同意未果,周晓东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周晓东与李芳属自愿登记结婚,只要双方多加沟通,互相信任,摒弃前嫌,仍有和好可能。因此,周晓东的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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