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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3-06-07 11:17:24阅读:评论:0

  婚姻是属于非常重要的法律关系,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就会形成夫妻关系,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无效的婚姻同样比较多,那么不属于无效婚姻有什么情形?下面由上海婚姻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就是指属于有效婚姻的情形。有效婚姻的情形则是指双方符合结婚条例,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的,属于有效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解决,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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