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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参股私企国企不参与经营分红

发布时间:2024-02-01点击:评论:0

国有控股企业参股私企国企不参与经营分红    徐文彪I58拨OI43转799O

混改国有企业能为民营企业带来不少优势:

首先,参与混改让民企得以有机会参与到之前无法进入的领域,如能源、化工等,不但能显著降低民企的前期投入,还是民企进入公共领域、规模经济领域等的“捷径”。

其次,民企参与混改后,自身就相当于有了国企背景,在当前的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中,国企的社会信誉非常高,这将有助于民企后续生产经营和市场融资。

最后,参与混改后,民企将可享受到国企的许多资源,如更低的原材料购买成本,更稳定的产业链、销售链,这对于民企自身做大做强而言非常关键。

国有企业既然是国度的,当然就要由部门代表国度对国企进行管理——这是国有企业性质所决议,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也正因而,目前国有企业在企业自主权、运营权、投资权、分配权等等方面,不得不遭到有关部门的干预和过问。

但是,一旦实行混改,企业产权多元化了,必然需求一套全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监管机制。也就是说,国企混改必然倒逼国有资产监管方式以及监管机构本身停止变革,更好地顺应国有企业混合一体制度变革的大趋向,促进混改后企业各方面参与公司管理力气的有效制衡。

有利于民营企业多元扩张。

国有企业混改,为民营企业的进一步扩张拓宽了路子。过去民营企业未能进入或者进入很少的范畴,经过混改,能够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大踏步进入了。这将大大地有利于民营企业的扩张和开展。

在前期的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可回避。

一是国有资本有进有退难以把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何设计缺乏依据,不断引发争论。

二是民营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和金融领域的战略取向落实不到位。

三是规范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行为方面存在缺陷,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监督监管机制缺失的现象。一些企业信息披露不透明,侵害股民尤其是小股东利益。

四是资本市场还不适应需要。市场的规模和能力与国民经济的总量不适应,与企业直接融资的需求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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