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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怎么估价、应该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2021-12-07 23:02:29阅读:评论:0

  房屋是我国家庭重要的财产之一,而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一般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离婚的时候需要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房子怎么估价、应该怎么分割?下面由上海刑事辩护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离婚房子怎么估价

  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分担。

  离婚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二、离婚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房子如何估价、应该怎么分割”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屋分割的原则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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