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形象“智”造者
我要买商标|我要卖商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司转让 >
公司详细信息
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的费用及需要材料
浏览次数:
公司编号:
发布人:王晶
联系电话:18701509051
价格:面议

基本信息

基本
公司名称: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的费用及需要材料
注册资本: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成立时间:2020-09-08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的费用及需要材料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哪些节目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许可

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哪些不予成立广播电视节目许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资产

资产信息

资质类别:
资质描述:
税务

税务信息

纳税类型:
报税情况:
申领发票:
银行

银行信息

银行账户:
其他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公司转让浏览记录
公司推荐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SOHO现代城 电话:4000606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8029746号-1 页面版权所有:商标转让网

郑重声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4 wangzhanchengxu.com all rights reserved